龙泉新增电子警察设备抓拍点位公布
为确保龙泉市道路交通安全、有序和畅通,有效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,龙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规定,在我市重点路段设置电子警察设备,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,现将我市辖区范围内新增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点位向社会公布:
一、电子警察抓拍点位
二、抓拍违法内容
1.机动车违法停车
2.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
3.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
4.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
5.违反禁止标线通行
6.违反禁令标志通行
7.逆向行驶
8.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
三、抓拍取证说明
以上公告的电子警察设备点位自2019年11月10日起正式实施抓拍,抓拍时段为全天候24小时抓拍,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自动抓拍、自动上传、录入公安交通管理违法信息系统进行处罚。如遇车辆抛锚等特殊情况,驾驶员应该及时拨打电话报备(电话:0578—7766368)以免误罚。
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,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,杜绝交通违法行为,安全文明行车,为我市道路交通的安全、畅通、有序、文明作出积极贡献。